亭料广 发表于 3 天前

上海市宝山区司法腐败之黑幕

  具体案件:(2010)宝刑初字第906号案
  本案原告崔四荣,江苏省东台安丰人,多年前为生活所迫至上海靠检破烂维生,非法发迹后现身家数亿,现为上海振昌金属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为了独霸股权,遂勾结上海市宝山区司法系统内部腐败分子,致使丁增被非法拘禁四年(目前尚被宝山公安非法关押)。
  丁增是江苏省姜堰市俞垛镇人,1994年在当地靠办阀门厂起家,2005年前收购当地沪俞钢铁公司,并于2008年当选该镇人大代表。
  2006年丁增为响应政府的号召,扩大再生产,遂决定引资。此时崔四荣决定投资沪俞钢铁公司,于是两人合股并成立泰州振昌钢铁公司(泰州振昌非上海振昌子公司)。至2008年两人对公司经营产生分歧,崔四荣为独霸股权,于2008年12月上诉至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欲强制收购丁增25%的股权,就在这起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尚在审理中,崔又勾结宝山区司法系统内部的腐败分子,强行非法拘禁丁增。
  2009年4月28日上海宝山区公安分局非法跨省至江苏泰州抓捕丁增并刑事拘留。
  2010年5月27日(至此时拘禁13个月) 上海宝山公安分局以丁增涉嫌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向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起诉意见书。至此丁增已被法拘禁13个月。
  2010年9月13日(至此时拘禁17个月)宝山区检察院以上述三个罪名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6月30日(至此时拘禁26个月)宝山区人民法院违反审理案件期限的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并认定丁增有合同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丁增当庭提出不服上诉。丁增的律师问审判长周皓这案子你们也敢判这么重?该审判长一语惊人:这小子拧不清人家要搞死他。(试问,人家是谁,为什么要搞死他,你怎么会知道的呢,你们的判决是因为别人要搞死他,所以才判十八年的吗?)
  2013年2月4日(至此已被拘禁46个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宝山区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终审下达后,宝山区法院不但不启动重新审理程序,更指使崔四荣等人在百度,天涯等网站发帖声援宝山区的判决,诋毁二中院,其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崔四荣只是一商人,为何能只手遮天,其曾在泰州钢铁振昌公司办公室(何野村办公室)等公开场合大肆吹嘘,与上海宝山区原政法委书记陆学明,上海市宝山区原公安局副局长傅翔等人是铁哥们,我想抓谁就抓谁。(事实也印证了这点,上海宝山公安就丁增一案所抓六人皆为崔四荣事先曾点名道姓要抓的六人)
  崔四荣让法院判谁就判谁,说几年就几年。(该案宝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前两个月,崔就对外宣布丁增判十八年,丁立富判四年。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也证明了这点)崔所说的这些话在俞垛当地上至政府官员下至平头百姓,人尽皆知。
  这里坚决拥护上海二中院的公正判决,上海宝山区法院自己拉的屎还想让别人帮你擦。上海宝山司法系统内部的腐败分子,不管你是“老虎”还是苍蝇,这次一定将你们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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